纳雍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情况纳雍县统计局
纳雍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29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城乡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40.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59.25%。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8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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