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纳雍县采取多举报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强排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不留盲区,督促监测监控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监测监控。
多方联动重预警。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及雨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研究会商,做到及早预报,提前预警,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和防灾要求落实到具体的人、监测员和危险区内群众。在汛期,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必须每天开展两次巡查监控(早晚各一次);遇降雨天气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24小时落实人员盯守。
加强防治保安全。对危险区域的群众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对治理经费在10万元以内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要不等不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治理经费较大,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申报相关治理项目;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必须逐一落实防治责任人和防治措施,明确治理时限。
落细落细妥处置。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由县督办督查局与县国土资源局(地灾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值班工作的抽查督查,督促值班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提高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日一报监督情况,对落实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不作为、监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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