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我县教育良好生态环境,有效解决家长“急、难、愁”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从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将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实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制定印发了《纳雍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将相关规定及要求告知如下,希您仔细阅读,积极配合,共同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助力。
一、课后服务时间。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二、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遵循自愿性原则,主要针对下午放学后接送或看管确有困难的学生开展。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家长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学校统筹编班,统一落实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1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作业争取在校内完成。素质拓展服务:根据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结合学校师资及场地条件,利用学校社团、兴趣活动小组、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开展文艺、体育、劳动、科创、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四、课后服务途径。课后服务以学校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和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资源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实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
五、课后服务保障。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目前,省教育厅正在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课后服务政策,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待省教育厅出台收费标准后另行通知。
家长朋友,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实施课后服务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密切协作,真诚希望您与学校携起手来,共同把您的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年9月10日
来源: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责编:高佳荣
编审:李景峰
终审:吴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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