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纳雍县医保局采取“三措施”,强力推进我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市医保局下发的采购任务量及采购要求,及时向医疗机构下达采购任务量,定期通报采购进度,督促医疗机构如期完成。组织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确保就诊患者及时用上质好价廉的集采药品。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加强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宣传和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力度,引导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协议合同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通过召开培训会、QQ工作群与各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交流,及时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做好沟通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落实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节余留用政策,今年以来,先后对符合节余留用政策的42家(第三批33家、第四批9家)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节余留用资金58.71万元(第三批51.45万元、第四批7.26万元),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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