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对毕节市辖区内的
食品加工小作坊、
餐饮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
抽检监测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
合格样品批次
不合格样品12批次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黔西县鑫越油酥包店销售的油炸面制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
织金县家家香酥包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窝窝头、白面馒头、红糖馒头、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
织金县孙记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大馒头、小馒头、玉米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
织金县马记榨油坊销售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
纳雍县好亨来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花卷),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六
纳雍县双哥破酥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大馒头、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案件处置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如发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本文来源:贵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