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纳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纳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马锷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大会由纳雍县委书记彭华昌主持,应出席代表名,实际出席人,符合法定人数。通过大会代表认真投票,马锷全票当选纳雍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丰华为马锷颁发当选证书,马锷现场进行宪法宣誓并作就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丰华向马锷颁发当选证书
马锷向宪法宣誓
马锷在就职发言时表示,将把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转化为政治担当和工作动力,确保党和人民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依法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服务好纳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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