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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毕节市纪委通报了近期严肃查处的7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坚决纠正“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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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原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林违纪问题。李林利医院、医院院长,黔西县卫生局局长兼黔西县地氟病防治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3.4万元。年6月8日,李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织金县鸡场乡纪委书记马贤辉违纪问题。年3月,织金县委组织部在鸡场乡考察两名副科级干部,考察期间,乡党委书记杨德林(另案处理)极力推荐马贤辉,马贤辉进入重点考察以后,为了感谢杨德林的关心和推荐,送给杨德林现金1万元。年11月9日,马贤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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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威宁县原玉龙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丁忠继违纪问题。玉龙乡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落成私人户头,并采取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财政性资金共61万余元,经分管财贸领导签字后用于冲抵购买车辆及落户等费用。丁忠继参与该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对玉龙乡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购车一事未正确履行监管责任。年4月16日,丁忠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方县绿塘乡纪委副书记郑连华违纪问题。郑连华违反廉洁纪律,未管好自己家属,其父亲以其妻子马柳名义违规取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元。年7月19日,郑连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黔西县第二纪工委副科级干部曾居凤违纪问题。时任县计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曾居凤在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中对所负责工作监督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在未充分核实的情况下,在9名学历造假人员的聘用政审表上签字,通过政审,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年9月19日,曾居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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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雍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李光明违纪问题。年1月6日,李光明在对纪律审查对象谈话期间,违反纪律审查工作要求,在谈话室使用手机浏览网页、接听电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年1月8日,李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黔西县纪委廉政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原工作人员王小丹违纪问题。时任黔西县环保局局长陈玲(另案处理)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黔西县金穗子人才培训中心,安排王小丹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培训事务。培训过程中,陈玲、王小丹采取伪造学员签名册,虚构学员名单,虚列培训天数、课时等手段骗取国家培训经费33万余元,共同分赃。年11月22日,王小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
来源:毕节市纪委云上七星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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