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纳雍县整合力量,通过分层分岗分责,全面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分层级同步推进。分三个层级同步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和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一案一整改”,办案纪检监察室、宣教室、审理室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和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开展“一案一整改”,宣教室、审理室配合;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调查核实和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按程度开展“一案一整改”。
按岗位强化警示。除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层干部违纪的,其他中层干部对照自查,找出工作中的风险点;班子成员违纪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村(社区)干部违纪的,村(社区)支书、主任对照检查,说清楚自己有无相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就如何落实“一岗双责”表态发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说明被约谈函询情况。在职违纪的,还要在大会上进行检讨发言。
压责任突出效果。按照《纳雍县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实施方案》,对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宣教室、审理室等单位以及相关发案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压实。特别明确了“一案一整改”工作通知书及违纪案例剖析由各办案单位撰写,改变了办案单位为办案而办案的思想,把廉政教育贯穿于案件查办全过程。
截止目前,全县已向15个发案单位下发“一案一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6条,开展“一案一整改”预防警示教育会71次教育党员干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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