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32号令)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2号)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本部门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年1月15日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纳雍县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听证情况。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年12月16日至年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报名。(联系人:徐枫程;联系)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纳雍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纳雍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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