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日,纳雍大队消防监督员对纳雍县家多福超市、纳雍县阿蒙家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两家单位存在多项消防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进了曝光。
由于两家单位存在的诸多隐患在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2月3日上午,纳雍大队大队长全必清带队依法对纳雍县家多福超市、纳雍县阿蒙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整个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现场,大队长全必清分别向两家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临时查封的事由及法律依据,告知其负责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随后,大队防火监督员对两家单位分别进行了清场,在各场所的电源开关及大门加贴封条,责令两家单位立即着手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重新营业!
同时现场告知两家单位负责人,如擅自拆除封条进行营业,将依法对有关行为人进行拘留和处罚!
图文来源:纳雍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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