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省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纳雍县决定在全县开展“省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创建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落实、快速推进。迅速成立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调整落实工作人员及经费,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制定相关文件,深入村(社区)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县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工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重点培育示范村(社区),树立典型,并全面铺开,形成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对照标准,加快工作进度。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依据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深入的排查,研究制定本单位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完善规范各项服务功能,确保硬件设施全部到位。要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软件资料,建立台账,制度上墙,确保年4月前完成试点创建,年5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村(居)的创建工作任务,实现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居)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顺利通过“省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评估验收。
三是结合实际,彰显创建特色。“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评估验收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打造本村(社区)的创建特色,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工作,开放共享驻村(社区)单位资源,并及时上报创建有关资料,宣传创建工作典型,推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做到典型突出、总体良好、全面达标,让更多的群众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中获得良好的社会服务。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创建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乡(镇、街道)创建指导小组要指导各村做好创建工作,把创建“省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活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县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全县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如在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影响全县评估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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