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要求,进一步转化普查成果,日前,白云区组织力量,积极会同贵州省第二测绘院,认真搞好行政区划图第三次审核工作。
此次审核工作主要是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和利用,针对前两次审核存在问题,为确保质量,白云区此次采取各乡(镇)、街道版图(块)自行审核,要求:一、对版图上所标注的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等,进行逐点逐字进行审核,对消失、错误、遗漏、变更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进行校正标注;二、各乡(镇)、街道审核后的必须经单位主官签字,加盖行政章;三、对此项审核工作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四、纳入年度区划地名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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