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纳雍县紧扣林业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一是以林长制为载体,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按行政区域划分林长责任区域,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设立33名县级林长、名乡(镇)级林长、名村级林长。做到“山有头、林有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专人管理。明确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组织县、乡、村三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各级林长共巡林人次,提高了县、乡、村三级林长的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各级林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2块市级林长公示牌,33块县级林长公示牌,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林长制”专栏,发布林业工作信息76条,订阅《中国绿色时报》40份,开展植绿护绿宣传场次,有效提升了全民植绿护绿意识。

二是以林长制为统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积极推进营造林建设,完成营造林6.1万亩、石漠化治理16.5平方公里。

三是以林长制为平台,加强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森林管护面积.68万亩,选(聘)管护人员名,签订管护协议份,明确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护林员三方管护责任。

四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撤销无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地2个,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3个,有效衔接“三区三线”工作。

五是以林长制为支撑,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清风行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生态环境日”“贵州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印发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资料余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次,严厉打击各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为,收缴各类猎具20余件,放生画眉约只。编制《纳雍县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古树名木保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县株古树名木大树进行管护。规范登记兰花管理株,对画眉进行摸底调查管理,救助放生猫头鹰、果子狸等野生动物5只。

六是以林长制为中心,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制定方案,安排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资料音频文件、悬挂宣传标语、警示牌,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组建扑火队,确保发生火情火灾时及时参与扑救。深入培育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查、检查苗圃基地40个,面积.9公顷,检查涉木企业或个人贮木(加工)场所27个,调查锯材共计m,抽查19.17m,产地检疫率%。持续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累计清理枯死木株,将清理出来的枯死木集中烧毁。截至目前,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七是以林长制为契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围绕林菌、林药、林苗(花)、林禽、林蜂等几类林下产业及相关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年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41万亩,总产值4.74亿元。建立化作林场林下经济产业园示范基地、纳雍林场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勺窝镇林下高山杜鹃花卉培育示范基地、玉龙坝镇林下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新房乡荒坝村林下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等县级示范点,吸纳群众务工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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